韓國藝人李秀根、Tony安、卓才勛6日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出庭,李秀根等三人在受審時對賭博事實供認(rèn)不諱,并稱愧對一直支持他們的粉絲,今后再也不會犯下同樣的錯誤。Tony安被指控2009年5月至2012年3月共投入4億韓元(約合人民幣230萬)用于賭博,李秀根與卓才勛則被指控在2008年至2011年分別投入了3億7000萬韓元(約合人民幣213萬)和2億9000萬韓元(約合人民幣167萬)用于賭博。李秀根可能被判刑8個月緩期兩年執(zhí)行,Tony安和卓才勛則分別被判10個月和6個月同樣也緩期兩年執(zhí)行。